2024年丁家桥校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发布时间:2024-06-06访问次数:372


中央门派出所要求: 2024年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毕业生迁出户口,凭《介绍信》到中央门派出所办理。【《介绍信》在丁家桥校区户籍室领取,地点:丁家桥校区文枢楼(医林餐厅旁)103室,电话:83272438】。

办理户口迁出流程如下:

第一步:毕业生领取《介绍信》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已有的无需再领。《常住人口登记表》丢失的毕业生,凭《介绍信》到中央门派出所补办。

第二步:携带下列材料到中央门派出所(黑龙江路32号)办理。

(一)就业:

1、《介绍信》;2、《常住人口登记表》;3、身份证;4、三方协议/就业单位证明/迁入地公安机关证明;5、对落户地址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证明。

(二)升学:

1、《介绍信》;2、《常住人口登记表》;3、身份证;4、《录取通知书》;5、对落户地址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证明。

(三)回原籍:

1、《介绍信》;2、《常住人口登记表》;3、身份证;4、《毕业证书》;5、对落户地址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证明。

(四)其它地方:

1、《介绍信》;2、《常住人口登记表》;3、身份证;4、《准迁证》;5、对落户地址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证明。

二、公安部门重要提醒:

1申请户口迁往就业单位的,建议到就业单位报到后,确认户口迁往地址再申请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需要带三方协议,或者就业单位证明,或者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是本人的户口本原件,请妥善保管。不确定迁移地址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可以继续使用,待确定迁移地址后再办理迁移证,到中央门派出所办理。

2申请户口迁回原籍的,大学入学至今,如果本人户口未发生过迁移,原籍家庭户籍地址未发生变化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应当是家庭居民户口簿地址;如果本人户口发生过迁移,原籍家庭户籍地址未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原籍派出所的户口迁出注销证明,或者提供原籍家庭居民户口簿;如果原籍家庭住房发生搬迁,现户籍地址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现家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或者同意落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同学务必确定回原籍落户或者去工作单位的报到时间,以免提前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在落户时已过期。

4、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的,携带1、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另一面写委托书);2、受托人身份证;3、上文不同情况下迁移户口所需要的材料,到中央门派出所办理。



丁家桥校区保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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