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组织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审核、确定学校重点重要防火单位和部位,督促落实岗位安全防火责任人。对各单位安全防火工作实施监督及审核。
    三、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同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贮存化学物品及重点要害部位加强安全防火措施,实施监督,确保安全。
四、配置、维护学校消防设施,完善消防器材,管理维护保卫处设备,健全档案和台账。
    五、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等工程,严格审批、监督和检查验收。
    六、组织培训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开展对灭火、应急疏散等情况的演练。组织、指挥扑救学校发生的初期火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处理火情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七、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