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4月19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南京将从2018年5月2日起,正式启动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公安机关停止办理燃油助力车更新、转移手续。自2018年11月1日起,燃油助力车不得在南京行政区域内行驶。合法登记的燃油助力车主可享受1000元的淘汰补贴。
1、我市燃油助力车淘汰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高通行效率,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6号《关于废止GB 17284-1998〈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五部委《关于联合开展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市《交通秩序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我市部署启动了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
2、燃油助力车淘汰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我市将从2018年5月2日起,正式启动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公安机关停止办理燃油助力车更新、转移手续。自2018年11月1日起,燃油助力车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驶。2018年5月2日至10月31日,对燃油助力车实行淘汰补贴政策,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燃油助力车车主,可前往各区“淘车办”设立的燃油助力车“补贴窗口”(见附表),办理注销手续,领取补贴。
3、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标准是什么?
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燃油助力车车主一次性给予1000元/辆,对在2018年7月31日前淘汰手续办理完毕的车主额外给予300元/辆奖励。
4、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办理流程是什么?
车主携带身份证明、车辆凭证及车辆,前往各区“补贴窗口”,审核车辆及登记信息,由报废企业拆解回收,凭《燃油助力车报废回收证明》,现场申请注销手续,并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给予补贴。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和车主身份证明,及车主本人银行借记卡。如有疑问,可拨打4008286128电话咨询。
5、“补贴窗口”服务时间是什么?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6、对未按时淘汰的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2018年11月1日以后,凡是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扣留车辆,按无牌无证机动车处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