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曝光照片无法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8、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9、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申诉方式
车主可至庐山路58号综合服务大厅111室,或拨打复核电话84429251反映情况,经工作人员复核确认无误后,曝光记录将予以撤销。车主还可以通过“南京公安”公众微信号网络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