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微信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不少商家也盯上了“微信支付”,微信正慢慢从一个纯粹的社交平台转变为社交与电商相结合的公众平台。但是,在微信应用迅猛发展的同时,由微信引发的案件也逐年增多。警方提醒网民,刷微信要多留神,防范四类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甜言蜜语”型
一些人利用微信搭讪附近陌生人,通过网络聊天骗取信任后,伺机实施诈骗、抢劫;或者是通过查找“附近的人”,找到有真实姓名和个人头像的用户并窃取相关信息,然后将他自己的微信姓名和头像改成被窃取对象的姓名和头像,这样就有可能冒充他人进行诈骗,受害人基于对姓名和头像的信任,很容易上当。
警方表示,首先要做到不相信、不动摇,把好自身的第一关。其次,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可在微信的隐私设置里进行设置,如“加我为好友时需要验证”或者用“拉入黑名单”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隐私。
“微店杀熟”型
微信开店已成为一种新兴潮流。为何现在微信店家越来越多?原因是比淘宝开店更简单,不需实名认证、信用担保和第三方平台监控,更重要的是看准了“熟人经济”的商机:通过朋友提高销量,再由朋友介绍给朋友拓展生意。然而,掺杂了朋友的情分,货品真伪、价格高低也就变成了“不能说的秘密”,不时见诸报端的“杀熟”,正让“微店”热潮经受考验。
警方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买卖涉及双方应是经营主体和消费者,但微信开店的多半是个人,并未经过工商登记,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爽约,都存在消费维权无源追溯的问题,具有一定风险性。
“集赞送礼”型“只要关注本公众号并转发本条内容至您的微信朋友圈,累积获得28个‘赞’,即可获得本公司送出的港澳5天4晚免费旅游”,近期,关于集赞送旅游券、优惠券、免费礼物的帖子铺天盖地。而当有人把集满“赞”的照片发给店家后,却被告知要进行捆绑消费或只有去的飞机票没有回来的机票,不少人看到附加条件后大呼上当。另外,不少人为了集赞,甚至添加陌生人,也给个人信息的安全造成隐患。
警方表示,不要轻信集赞送礼的广告,所谓“集赞送礼”多为噱头。目前市场上“集赞送礼”活动很多,但这些兑奖换礼活动都是有条件的,要么是在名额上限制,要么是在兑换时间上暗藏玄机。因为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以消费者常常在兑换时会被告知已经过了领取日期、商品已经领完等。
“微信支付”隐患
继多家保险公司抢占微信平台后,多家银行也开始推出“微信银行”业务。市民不仅可以使用手机微信办理借记卡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信用卡账单查询等卡类业务,还可以进行银行网点查询、贷款申请、生活交费等。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依托此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隐患却日益凸显。
警方表示,为防“中招”,市民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不要登录来源不明的WiFi,在商店时要主动向店家询问无线网络的名称及密码,并在电脑或智能手机中安装安全防范软件来提防。同时,关闭自动连接,避免误连钓鱼网站。二是用户在使用微信时可以通过添加个性备注或设置聊天背景来区分类似名字的好友,在对方发送消息后,仔细查看其资料,如果存在怀疑应及时查证。三是不要轻易将密码告诉陌生人,对不同的网银设置不同的密码,如果身份证等物品丢失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挂失和补办,不需要的银行卡要及时销户,不要遗弃或者售卖,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四是不要将资金集中在同一账户内,减少被盗刷的风险。(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