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管发布清明出行提示:全省设21个轻微事故快处点

发布时间:2015-04-03访问次数:347

据天气预报,清明假期我省境内多阴雨天气,将对交通产生不利影响。清明小长假期间将继续实施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全省高速公路将设置21个轻微事故快处点,交管部门联合保险公司驻点守候,提供轻微交通事故快速撤除、快速定责、快速定损理赔“一站式”服务。

  21个快处点提供“一站式”服务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清明小长假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和相关保险公司将继续共同派员设立21个轻微交通事故临时快处理赔服务点,在沪宁高速全线,京沪高速淮安、扬州、广靖段,沈海高速南通段、苏州段,南京二桥、南京三桥、江阴大桥、苏通大桥以及常合高速无锡段、常台高速苏州段、新扬高速淮安段、盐淮高速淮安段、启扬高速扬州段、沪陕高速南通段、连霍高速徐州段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实施轻微事故快处快赔,解决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设点路段在路面均有明显指引标志,请广大驾驶人注意观察。

  轻微事故如何快处快赔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和路产损失,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且车辆可安全驶离或移离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事故形态简单。主要指因追尾、碰擦等引发的事故;

  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

  三是车辆可以自行驶离,或者可以安全移离事故现场。对此类事故,当事人可以视情依法选择自行协商、交警定责、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

  在设有轻微交通事故临时快处理赔服务点的路段上,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意见一致的,无需现场拍照,可以先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后自行拍摄车损证据、协商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当立即报警,按照接警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置。对于没有设立快处理赔点的高速路段,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意见一致的,也无需现场拍照,可以先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后,自行拍摄车损证据、协商处理,避免因长时间滞留行车道,影响自身安全和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