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负责全校的治安安全和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治安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二、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督促各有关单位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治安安全责任书》,检查执行情况。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三、加强阵地建设,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积极主动地制定出治安防范措施,根据要求搞好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四、配合有关部门追查一般事故及发生原因,参与调查重大灾害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五、查处一般案件,协助公安机关积极查破治安和刑事案件,负责现场保护,维持秩序。
六、搞好“监改”和帮教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要经常了解情况,掌握动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七、组织治安综合治理、治安安全责任制、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考评、验收、评比工作。
八、负责学校内部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