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发布典型交通案例 这些车祸教训应该吸取

发布时间:2016-03-08访问次数:877

  天气暖和了,开车外出短途游玩的人多了。在节假日,景区周边道路容易拥堵,事故多发。上周末,南京发生多起轻微交通事故。南京警方发布典型案例,提醒车友吸取教训。

  无证驾驶撞人后不敢报警

  上周六下午,在江宁区东新北路,一辆轿车撞了一名骑车人。事发后,女司机把伤者陈某送至医院救治。女司机告诉陈某:“我叫邵媛,已经报警,警察让我们自行协商解决。”当时,陈某正在接受治疗,并未在意事故的处理情况。2小时后,陈某的家人赶到医院,感觉女司机有些不对劲,于是报警咨询事故处理情况。东山交警赶到医院处理。交警通过报警平台核实,并没有发现这起事故的报警记录。交警核对双方身份信息时,女司机自称邵媛,并称忘带驾照。交警发现,身份证号码和邵媛并不相符。原来,女司机其实姓孟,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法律规定,孟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和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天气暖和了,学车的人更多了。有些人还没考取驾照,便斗胆无证驾驶,结果得不偿失,甚至面临拘留的处罚。

  追尾后逃逸实习期驾照被吊销

  前天傍晚,淳化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在104国道索墅路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但肇事车辆逃逸了。交警赶到现场,被追尾车辆司机李某说,他的车被追尾了,还未来得及下车查看,就见肇事车辆逃跑了。事发后,李某赶紧拨打电话报警。交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为苏LK**29。联系上吴某后,他承认追尾后逃逸。吴某说,当天有急事,所以发生追尾后直接开车走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和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由于吴某的驾照仍处实习期内,被记12分后,驾照直接被吊销。

  交警提醒:发生小事故后,不能大意。一旦逃逸,保险会拒赔,而且肯定扣12分,还可能被拘留。

  前车突然变道后车乘客磕破头

  法律规定,行车时不能随意变道,变道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但有些人开车时,喜欢随意变道,不仅影响交通,而且容易引发事故。前天上午,孙某开车带着女朋友外出游玩。行至宁六路时,一辆面包车突然超车,并变道至其前方,孙某赶紧急刹车,避免了追尾,但导致女友撞到前挡风玻璃而磕破头。事发后,孙某追上面包车,并将其逼停。面包车司机说,他根本不知道孙某的女朋友是怎样撞破头的,和他没有关系。双方发生争执,于是报警请交警处理。交警通过孙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发现,面包车确实是突然变道,导致孙某急刹车,孙某的女友才撞破头。因此,面包车司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事故正在处理中。

  交警提醒:2月27日,金陵晚报曾报道过“无接触交通事故”。车辆没有发生碰撞,并不意味不承担事故责任,关键看其行为是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开车上路,要文明驾驶。

  开门撞了骑车人 司机负全责

  上周六上午,淳化中队接到报警:在土桥桂园南路,一辆轿车突然打开车门,导致骑车人撞车受伤。交警赶到现场处理,原来雪佛兰轿车驾驶员王某准备下车买东西,没有注意观察就直接打开了车门,导致骑车的陈某避让不及而撞车。交警认定,王某开车门时疏于观察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还有一起事故。前天上午7点多,在麒麟街道的开城路天旺路路口,一辆轿车骑上了路牙。经了解,女司机当天起床较早,没来得及化妆,便在等红灯时化妆。可是,绿灯亮时,妆还没化好,便边开车边化妆,因此分心而发生事故。

  交警提醒:无论是开车还是下车,都要小心谨慎,避免发生事故。(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