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九龙湖校区及时找到遗失财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向全校公布此通知
一、收集:凡在九龙湖校区教师、学生或其他人员拾到的财物,如无法及时找到失主,应及时上缴给就近的校区保安公司、楼宇物业深圳中旅、本科生宿舍后勤物业,由上述机构登记后上缴保卫处;或直接上缴保卫处。
二、处理:保卫处将收集到的财务按日期逐一登记。根据遗失财务的信息采取直接通知失主本人、保卫处网上发布、学生会治保部报纸发布等形式通知失主。
三、认领:请失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保卫处认领。
认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认领地点:保卫处治安科107室
2006.10.20 |